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买房却把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时房子归谁,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男方能拿出证据,证明买房子的钱全是自己出的,而且买房就是为了和女方结婚。这种情况就相当于男方是有条件地把房子送给女方,这个条件就是两人结婚。现在婚没结成,两人分手了,那到了法院,男方要求女方把房子还回来,或者把买房的钱还给他,法院是有可能支持的。
但要是男方没办法证明自己出了钱,也没有别的证据能说明两人对房子归属有其他的约定。那从法律上讲,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这房子一般就会被当成女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买房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出了钱,可房子只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这时候两人对房子就是按份共有的关系。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各自出了多少钱,来划分房子的份额。
要是因为房子归属问题起了纠纷,建议男女双方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出了多少钱,以及当时买房目的的相关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都能派上用场,能帮自己在打官司的时候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