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化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相关规定。要是生产者用不合格化肥冒充合格化肥,使生产遭受损失,会根据损失程度量刑。
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里“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通常以二万元为起点。若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要是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除了刑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伪劣化肥的,会被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有违法所得,会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会吊销营业执照。
总之,生产伪劣化肥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补偿受害者经济损失,还会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