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大家普遍认为所有案件都得经过审判,其实并非如此。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多数刑事案件会历经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但有一些特殊情况,案件不用进入审判环节。
先说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发现根本就没犯罪事实这回事,或者犯罪嫌疑人做的事情节特别轻、危害不大,从法律上讲不算犯罪,那侦查机关就会撤销案件。案件一撤销,自然就不会走到后面的审判程序了。
再看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要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根本没犯罪,或者有法定不起诉的情况,像犯罪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或者已经有特赦令免除了刑罚等,检察机关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决定不起诉,案件就不会被送到法院去审判。
还有自诉案件,要是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和被告人自己达成和解,或者决定撤回自诉,那这个案件也就不会进入审判程序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不管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都要及时了解案件所处的阶段和相关进展。要是发现有符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情形,要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审判虽然是刑事案件处理的重要环节,但由于有多种法定情形和程序规定,一部分刑事案件是不用经过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