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想要生效,有两种情况。
先说约定解除权。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等这个条件满足了,有解除权的一方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就行。这通知一到对方手里,合同就解除了。举个例子,合同约定场地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使用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那真出现这种情况,承租方通知对方,解除就立马生效。
再说法定解除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几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这些,让合同目的没法实现;在合同履行期限还没到的时候,一方明确说自己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用行动表明不想履行;一方拖延着不履行主要债务,催了之后在合理时间内还是没履行;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实现不了;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对于那种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随时解除合同,但得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要是符合上面这些法定情形之一,当事人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到了,合同就解除。要是对方有意见,能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确认解除合同有没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