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故意犯罪在满足特定情形时,是有机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要是犯罪后能主动跑到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干的坏事,也就是有自首情节,法律会给这样的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要是犯的事儿不算严重,还可能直接免了处罚。哪怕是已经被司法机关控制起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牢里服刑的罪犯,要是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的其他罪行,也会被当作自首处理,同样能从轻减轻。
要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比如向司法机关举报别人的犯罪行为,并且查清楚是真的,或者提供了重要线索,让其他案件得以侦破,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立功很大,还能减轻处罚甚至直接免了处罚。
在好几个人一起犯罪的案子里,如果只是起了次要或者帮忙的作用,也就是从犯,会从轻、减轻或者直接免了处罚。要是有人教唆别人犯罪,但被教唆的人没去干,教唆的人也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哪怕犯罪嫌疑人没有自首,不过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也能从轻处罚。要是因为如实交代,避免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发生,还能减轻处罚。
但是要提醒大家,不是所有故意犯罪都能从轻减轻处罚,具体还要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所以,一旦犯了事儿,主动交代、争取立功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