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中导致两个十级伤残的情况,赔偿问题得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来定。赔偿包含很多项目,像看病的医疗费、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赚的误工费、需要别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还有出行的交通费、住宿的费用、住院时的伙食补助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构成了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辅助残疾生活的器具费、需要抚养的人的生活费、康复费以及后续治疗的费用等。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能支配的收入标准,结合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算。当出现多个伤残等级时,会用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来确定赔偿系数。一般在一个十级伤残基础上,另一个十级伤残附加指数在1% - 10% ,实际大多取2% - 3% 。也就是说赔偿系数是十级伤残基础的10%加上另一个十级伤残附加指数,可能是12% - 13% 。赔偿年限从确定伤残那天开始算,一般算二十年,但要是受害人超过六十岁,年龄每大一岁就少算一年;超过七十五岁,就只算五年。
在赔偿责任分配上,先由交强险在规定的责任额度内赔偿;不够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来赔;要是还不够,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让侵权人来赔偿。
给受害人的建议是,索赔时可以先和肇事方以及他们的保险公司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