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借款协议的责任承担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代签人有被代签人的明确授权,这就属于有权代理啦。在这种情况下,代签行为的法律后果得由被代签人来承担。也就是说,被代签人要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去履行还款这些义务,代签人一般不用负责任。不过呢,如果代签人在代理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还给被代签人造成了损失,那被代签人是可以向代签人追偿的。
要是代签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了代理权,又或者是代理权已经终止了,还以被代签人的名义去签订借款协议,这就构成无权代理了。要是被代签人追认了这个协议,那协议就对被代签人有效,被代签人就得承担责任。要是被代签人拒绝追认,协议对他就没效,这时候就得代签人来承担责任。但要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代理权,那就构成表见代理了,协议是有效的,得被代签人担责。被代签人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代签人追偿。
另外,如果代签行为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导致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协议被撤销以后,行为人因为这个行为得到的财产要返还回去,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