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后作出的二审判决能申请再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误,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发回重审后的二审判决属于生效判决,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判决有法定错误情形,就有权申请再审。
法定情形包括: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
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要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特定情形,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需注意,再审申请只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前提,能否进入再审由法院审查决定。而且在申请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不会停止执行。所以,当事人若想对发回重审后的二审判决申请再审,要留意法定情形和申请时间,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