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后,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属于离婚冷静期。要是在这期间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且要自己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起来。
2、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要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觉得符合离婚条件,就会办理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内办不了离婚,得等冷静期过了,在之后的三十天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手续领离婚证。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为减少冲动离婚而设,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观念变化,后续可能在实施细节上进一步优化,比如对特殊情况的界定和处理会更完善,以更好平衡保障婚姻自由和维护婚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