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钱财要求返还的案子,一般是按“原告就被告”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不过呢,也有能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如果合同没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清楚,而且争议的是要给付货币,那么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保管钱财要求返还的案件里,要是当事人没约定合同履行地,原告是主张返还钱财、接收货币的一方,那原告所在地就能当作合同履行地,这种时候原告就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会有变化。要是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或者存在协议管辖,那得优先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或者依照协议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所以啊,在决定起诉前,最好多收集一些案件材料,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咨询咨询,这样才能保证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