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讲一下,在平常生活里,律师费一般是没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所谓优先受偿权,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让特定的债权人能在其他债权人,甚至是其他物权人前面拿到赔偿,而且这种权利得是法律明明白白规定的。像建设工程里的价款优先受偿权,还有船舶、航空器的优先权,这些都有法律规定。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好了,律师费也能有优先性。比如说在担保合同里,双方可以商量好,担保的范围把律师费也算进去。要是债务人不还钱了,债权人在担保财产里优先拿到的赔偿,就会包含律师费。还有在知识产权侵权、合同纠纷这类案子里,如果双方在合同里写清楚了,败诉的一方要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并且胜诉方对相关的财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律师费就能跟着主债权一起优先得到赔偿。
给大家一些法律建议,在签合同的时候,不管是担保合同,还是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合同,都要仔细考虑律师费的问题。要是担心之后出现纠纷产生律师费收不回来的情况,就可以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好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和优先受偿事项。这样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就能按照约定保障自己关于律师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