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权利人里有一人想去法院起诉,这是否行得通得看实际情况。
要是遇到可分之诉,那些共同权利人的权利是能分开的,其中一人就可以就自己那部分份额去法院起诉。就拿按份共有的财产纠纷来说,比如几个人按不同比例一起买了套房子,每个按份共有人都能对自己拥有的那部分主张权利,也能单独去法院告状。而且这种情况下,谁起诉就对谁有效,和别人的份额没关系。
但要是不可分之诉,也就是说共同的权利义务是没法分开算的,虽然一个人也能去起诉,可法院一般会把其他共同权利人也拉进来,让他们成为共同原告。像共同共有的财产,一家人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大家一起享受权利也一起承担义务。要是有一个人去起诉,法院为了把事情查清楚,保障所有人的权益,就会通知其他人参加诉讼。要是其他共同权利人明确说不要这实体权利了,那就不用追加进来;可要是既不放弃权利,又不来参加诉讼,法院还是会把他们列为共同原告。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共同权利人打算起诉时,先弄清楚是可分之诉还是不可分之诉。可分之诉的话,自己能就份额起诉;不可分之诉,最好和其他共同权利人商量好一起处理,免得后续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