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遇到债务人不还钱时,想行使代位权,却不清楚债权没到期能不能这么做。一般来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得是自己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民法典》规定,要是债务人偷懒不行使自己的债权,或者和这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了,债权人就能去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过,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能这么操作。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债务人的债权,或者和这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出现诉讼时效快到期,或者没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况,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了,哪怕债权人的债权还没到期,也能代位让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做其他必要的事。
简单来讲,正常得等债权到期才能行使代位权,可特殊情况没到期也能行使。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要是拿不准,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