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钱纠纷里要是事实不清楚,法院会按法定流程和证据准则作出判决。在“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规则下,原告得拿出能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比如借据、收据、欠条这类债权凭证,还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表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是被告说借款已经还了,那也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2、要是原告只凭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就起诉民间借贷,被告说这笔转账是还以前的借款或者其他债务,那被告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等被告拿出证据后,原告还是得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3、当双方的证据都不够,事实还是模糊时,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审查判断。会考虑借贷金额有多少、钱是怎么给的、当事人的经济实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和习惯、当事人财产的变化情况,还有证人说的话等这些方面。
4、经过上面的审查,法院还是不能确定事实,那就让负责举证证明的人承担不利后果。要是原告证明不了借贷关系成立,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是被告证明不了自己还款等反驳原告的说法,法院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在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这类纠纷的证据形式可能更加多样化、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等问题也会更受关注,法院在审理时也需要不断适应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