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会签订出轨净身出户协议,还会去公证,可公证后的这类协议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从法律层面讲,出轨净身出户协议其实就是一种附带条件才生效的民事行为。要是协议是夫妻双方心甘情愿签的,内容没有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对着干,也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且公证的过程也符合规定,那这个协议在一定范围内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这类协议的效力存在不少争议。婚姻和别的关系不一样,里面有身份关系和感情因素。要是协议里“净身出户”的条款让一方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像剥夺对方对孩子抚养权,那这部分内容很可能会被判定无效。另外,法律对“出轨”没有明确的定义,如果协议里没把出轨的标准写清楚,实际处理起来就容易产生纠纷。
公证机构在做公证的时候,主要看协议是不是双方真心想签的、内容合不合法这些表面的东西,不会深入审查协议内容是不是合理。所以就算协议经过了公证,法院在处理相关官司时,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协议内容合不合法、公不公平等,来判断协议有没有效。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签出轨净身出户协议时,要把出轨的标准写得明明白白,协议内容别太过分,不能损害对方的基本权益。这样能降低协议被判定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