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出借人能把借款人和实际收款人一块告上法庭。
从法律层面讲,在借款合同里,借款人就是跟出借人建立借贷关系的一方,有依照约定还钱的责任。实际收款人不一定是借款合同的主体,不过要是在借款过程中,实际收款人存在要担法律责任的情况,出借人就能够把他也当成被告。
举些例子,要是实际收款人是受借款人委托来收款的,那他收款就相当于借款人收款,一般不用他来还钱,但把他列为被告,能帮着查清楚借款交付等案件情况。要是实际收款人答应和借款人一起还钱,那出借人肯定能让他们一起把钱还上。还有啊,如果实际收款人没有正当理由拿了这笔借款,那他也得把钱还回去。
起诉的时候,出借人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有借款这回事,还有实际收款人在借款里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子和证据,来确定借款人和实际收款人要不要担责,要担什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