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里,夫妻离婚时儿女抚养费的计算是个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情况的事儿。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给。要是同时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说的月总收入,就包括工资、奖金这类固定能拿到手的钱。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前面说的比例来确定。如果遇到了特殊状况,像孩子得了重大疾病,那抚养费比例就可以适当调整,有可能提高,也有可能降低。
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定期给,要是条件允许,也能一次性给清。要是有一方没经济收入或者找不到人了,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在确定具体抚养费数额时,得看看孩子的实际需求,比如学习、生活开销等,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要是一开始定的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生活水平,或者因为孩子生病、上学等实际需求增加,超过了原来定的数额,孩子就有权让有负担能力的爸爸或妈妈增加抚养费。
法律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最好能心平气和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签订明确的协议。要是之后出现需要调整抚养费的情况,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