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很多人以为只要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就会立案,其实法律并没有这么规定。法律强调的是,当有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时,才会以拒执罪立案追究责任。
那么啥样的情况算“情节严重”呢?有好几种表现。要是被执行人偷偷把财产藏起来、转走或者故意弄坏,又或者免费把财产送出去、用超低价格卖掉,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这就属于情节严重。要是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已经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动手脚,比如藏起来、转走、故意破坏或者转让,让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也在这范围里。还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就是不帮忙执行,使得判决、裁定没法实现,同样算情节严重。要是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工作人员的职权来妨碍执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也会被认定情节严重。另外,其他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况也一样。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涉及金额大小会考虑,但不是唯一标准。要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还得看看行为人是不是故意不执行,以及用了什么手段等情况综合分析。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自己涉及到法院判决、裁定,一定要积极配合执行。如果确实有困难,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情况,商量解决方案,别因为一时的糊涂导致触犯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