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药品罪,指的是依法从事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运输、管理、使用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给吸毒人员提供能让人成瘾癖的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认定该罪要从几个方面考量。主体得是依法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或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也就是明知对方吸毒还提供管制药品。
客观上,是违反国家规定,给吸毒人员提供能让人成瘾癖的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是提供的不是管制药品,或对象不是吸毒人员,就不构成此罪。
还要把它和贩卖毒品罪区分开。如果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给吸毒人员提供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那就按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非法提供药品罪不能有牟利目的,有了牟利目的性质就变了。
另外,情节轻微危害不严重的,不算犯罪。要综合提供药品的种类、数量、次数等情节,判断是否达到犯罪标准。解决这类问题,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和单位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因疏忽导致犯罪。大家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对非法提供药品行为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