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身份被起诉离婚时,会碰到几种常见状况。
先说程序方面。被告会收到法院送来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件。被告得在规定的答辩期内交答辩状,在里面表明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就算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被告还要按照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庭审。要是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去,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离。
再说说实体结果。这里有不同的可能性。要是被告同意离婚,而且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达成了一致,就可以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最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这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要是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看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如果原告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但要是有证据显示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况,法院可能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离婚诉讼还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债务谁来承担、子女抚养权归谁以及抚养费给多少等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