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一般是不会构成拒执罪的。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它指的是,明明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拒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重点在于是否“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真的没有财产,也没有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导致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通常不会认定他构成拒执罪,毕竟客观上他没有执行能力。
不过,有些被执行人表面上看名下没财产,但实际上用前面说的那些手段恶意逃避执行,让法院判决、裁定没法执行,而且情节严重,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了。比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在法院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依然拒不执行,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可见,不能仅仅因为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就认定构成拒执罪,得综合看看他有没有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