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财产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得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也有几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一方因为人身受到伤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在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还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举个例子,婚前就买了且已经付清房款的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要是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并且约定是采用书面形式的,那这个约定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比如夫妻书面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两人的工资等收入就会按照这个约定,分别归个人所有。
实际生活中,很多人觉得只要结婚了,所有财产都是共同财产,这其实是个误区。所以,判断名下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财产取得的时间、方式,以及夫妻之间有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