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前给子女买房,房子在婚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花全款买了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出资那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其实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这个赠送是因为孩子婚前的身份关系,目标很明确,所以房子属于子女婚前自己的财产。
2、要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只付了房子的首付,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俩一起还房贷,离婚的时候,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也变成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出的钱,还有房子因为这段时间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3、如果双方父母在婚前都出了钱买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通常会认为是双方父母分别把钱对应的房子份额送给自己的孩子,这个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可以按份额拥有房子,或者一起不分份额地拥有房子。离婚的时候,要是有分割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