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仲裁协议一般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是当事人约定争议既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仲裁协议是无效的。不过,要是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另一方没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那就是例外。
要是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协商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确定管辖法院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先看除仲裁协议部分外是否有有效的管辖协议,若没有,就按法定管辖确定,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所以,碰上既约定法院又约定仲裁的情况,双方有纠纷且一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另一方提出异议,仲裁程序就很难推进,通常得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