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执案件指的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遇到这类情况,通常能直接去公安局。按照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究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公诉程序,另一个是自诉程序。
2、走公诉程序时,要是发现有人存在拒执行为,被害人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报案进行审查,要是觉得有犯罪事实,且该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案件又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就会立案侦查。所以,被害人直接去公安局报案是没问题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受理这类案件,一般会要求被害人提供一些初步证据,用来证明存在拒执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像把财产藏起来、转移财产、故意损坏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用明显低于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等行为。
3、要是被害人有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而且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却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