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依法追讨相关费用,情况分三类。
未造成伤残时,受害人能追讨这些费用。医疗费是治疗事故损伤产生的费用;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算;交通费以实际合理发生的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造成伤残的话,除上述费用,还能追讨残疾赔偿金,按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标准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依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后果等因素定。
若导致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追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还有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追讨费用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票据、误工证明等,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