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这种情况,很多人会感到着急。下面就讲讲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条件和我们的应对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两种情况公安机关会不予立案。一种是没有犯罪事实,这又分两种情形,一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不存在,像报案人报了假案;二是行为不属于犯罪,只是普通民事纠纷等非犯罪行为。另一种是虽有犯罪事实,但依法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犯罪过了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告诉或撤回告诉、嫌疑人死亡等情况。
当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时,要在三天内给控告人发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是控告人对这决定不服,收到通知书后七天内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结果还不满意,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外,控告人也可以找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会让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立案,公安机关就得马上立案。 遇到这种事别慌,了解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维护自己权益,不清楚的地方还能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