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二审没拿出证据原件,再审时这证据能不能算新证据,可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咱民事诉讼相关的规定,再审里说的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以后才新发现的证据。要是二审的时候没拿出证据原件,到了再审的时候才拿出来,这时候就得看看为啥之前没提供证据原件。比如说,在二审的时候,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实在拿不到证据原件,像证据在别人手里,人家就是不给,一直到再审阶段才好不容易拿到原件,而且这个证据对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很关键,那这种情况下,这个证据就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新证据。
可要是没有啥客观理由,就是自己主观上疏忽了,或者故意在二审的时候不提供证据原件,一直拖到再审才交出来,一般法院是不会把它认定为新证据的。毕竟在打官司的时候,大家都得遵守诚实信用和及时举证的原则,该在什么时候拿出证据就得什么时候拿出来。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参与诉讼的时候,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尽量在合理的诉讼阶段就把证据准备好、交上去,免得因为证据的问题影响了自己的权益。要是遇到实在拿不到证据的情况,也要及时跟法院沟通,说明原因,寻求合法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