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出去后,抵押人大多能继续住在里面。按照《民法典》的说法,抵押就是抵押人把自己名下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拿出来,作为所欠债务的担保。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并没有失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和使用权利。
就拿房屋抵押来说,抵押人只是将房子的交换价值给了抵押权人,用来担保债务,房子并没有交给对方,所以抵押人仍然能住在里面。
但要是抵押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抵押权,比如让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的房子。一旦房子的所有权被他人买走,原抵押人就不能再继续住了。另外,如果抵押合同里面有特别的条款,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要搬离抵押房屋,那抵押人就得按照合同办事。
所以呢,虽然正常情况下抵押人可以继续住在抵押的房子里,但要留意自己是不是按时还了债,也要看看抵押合同里有没有啥特殊要求,免得因为违约失去居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