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少夫妻闹矛盾时会冲动地想去民政局办离婚。但根据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去民政局当天可办不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有个冷静期制度。
具体的流程是这样的。夫妻两人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给一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拿到这张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这张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时间,夫妻俩要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所以,从申请离婚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最少得三十一天,当天肯定办不完。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决定要离婚前一定要冷静思考,别冲动行事。要是在冷静期想反悔,就按规定及时去撤回申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