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要是对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有异议,有几种解决办法。
一种是申请再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里确定的执行标的物有权利主张,而且没办法通过新的诉讼来解决争议,那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审查再审申请,要是符合再审条件,就会裁定再审。
还有就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案外人因为不能怪自己的原因没参加诉讼,并且有证据能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有误,还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那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要是觉得诉讼请求合理,就会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要是不合理,就会驳回请求。
另外,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事实认定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是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觉得原判决、裁定有错误,那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要是和原判决、裁定没关系,那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