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第三人抵押担保是否列为被告,得看具体情况。
在债务纠纷里,要是债权人只起诉了债务人,没把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列为被告,法院一般会尊重债权人的诉讼选择。不过,要是债权人同时起诉债务人和第三人,法院会受理,毕竟第三人作为抵押人,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当债权人主张实现抵押权,想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来优先受偿,把第三人列为被告就合适。这样法院能在一个诉讼中,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和抵押担保的效力等问题,既保证债权人的抵押权能有效实现,也保障第三人的诉讼权利,让第三人可以就抵押相关的事进行抗辩。
但要是债权人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没提实现抵押权,或者明确放弃对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通常就不用把第三人列为被告。
所以,要不要把第三人抵押担保人列为被告,关键看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还有是否涉及抵押物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