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支持的。诉讼时效抗辩应在一审期间提出,这样做是为保障程序稳定、公平,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拖延诉讼进程。要是允许当事人在二审随意提诉讼时效抗辩,对方当事人就没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这既违背程序正义原则,还会破坏一审程序的权威和稳定。
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有些时候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在一审时没能发现相关证据,到了二审期间才有新证据,而这些新证据又足以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这时,为实现实体公正,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时效抗辩。
所以,若想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尽量在一审期间提出。要是在二审才发现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那就可以提出该抗辩,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在诉讼中,当事人需留意收集、提供证据,合理运用诉讼权利保证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