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一般是能撤诉的。在打民事官司的时候,当事人有处分自己权益的权利,这就好比自己的东西自己能决定怎么处理,而撤诉就是当事人行使这种权利的一种方式。
通常在法院还没作出判决前,原告都能提出撤诉申请。但这个申请不是交上去就一定会被同意,法院会仔细审查。法院要看看撤诉是不是会让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没有人想借着撤诉逃避法律责任。要是法院觉得撤诉没问题,就会裁定允许;要是觉得有问题,那就可能不批准。
还有一种情况,在开庭的时候,如果原告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或者没经过法庭同意就中途走了,法院就会按照撤诉来处理。不过这和原告自己主动申请撤诉不一样,这是法院按照法律直接作出的决定。
要是收到传票后想撤诉,原告得给法院交一份书面的撤诉申请,在申请里说清楚为啥想撤诉,表明自己的意愿,然后等着法院审查和下裁定。建议大家在考虑撤诉时,先想清楚自己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撤诉是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选择,这样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