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同居关系后,男方要不要退还费用,得看实际情况。要是涉及彩礼,法律规定,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法院通常会支持,所以这种情况下男方大多要退还彩礼。
2、要是一方在同居时为另一方付了大笔有特定目的的钱,像为对方买房付首付,而且是奔着结婚去的,那同居关系解除后,付款的一方能要求对方还钱。
3、共同生活时产生的债务,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就自己承担;要是共同债务,就得一起承担。比如用双方名义借的钱用于共同生活开销,解除同居关系时就得一起还。要是男方多承担了女方该承担的部分,就能要求女方返还。
4、不过像吃饭、看电影这类日常消费的钱,一般算赠与,不用退还。恋爱时的小额转账、有特殊含义金额的转账,通常也会被认定是赠与,不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