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仲裁协议,就没办法申请支付令了。仲裁和支付令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不同办法。仲裁协议是双方商量好,把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的争议交给仲裁来处理,并且写成书面的协议。只要有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就说明双方已经选好了用仲裁来解决纠纷,法院就管不了这个事儿了。
2、支付令呢,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法院让债务人在一定时间内给钱或者给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件,这是法院主导的民事诉讼督促程序里面的一块内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是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不会受理,会直接裁定驳回。这是因为有了仲裁协议,就该按约定去仲裁解决纠纷,不能走由法院处理的支付令程序。
3、未来随着法律行业的发展,对于纠纷解决方式的明确划分可能会更加细致严格。所以,要是有仲裁协议,当事人就得按照协议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要是想申请支付令,那前提就是双方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并且满足申请支付令的其他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