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借条没写利息和日期,有相应的法律规则来处理。先说利息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自然人之间借钱,借条里没写给不给利息,或者利息写得不清楚,那就当作不用给利息。也就是说,要是借条没约定利息,出借人想在借款期间收利息,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不过,要是借款人超过时间没还钱,出借人能要求对方从逾期那天开始,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利息,以此来承担逾期还款的责任。
2、再说说日期,借条没写还钱日期的话,出借人随时能让借款人还钱,不过得给借款人足够的准备时间。依据《民法典》,要是还钱时间没明确,借款人能随时还钱,出借人也能随时要求还钱,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当出借人提醒了借款人,也给了合理的准备时间,可借款人还是没还钱,出借人就可以用法律手段来要回欠款。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规定的宽限期结束那天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