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就买好房子,结婚之后自己还贷款,离婚的时候这房子怎么分,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之前,用自己的钱买的,而且就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一直是自己在还,那一般来说,这房子就属于买房那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还是归买房的人。不过婚后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因为这部分贷款而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没买房的那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这些部分。一般是由登记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多少要综合考虑婚后还贷款的总数、房子增值的比例这些事儿。
要是婚前一方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后续还贷还是自己,那这种情况下,这房子通常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时候,会看看双方对房子的贡献,最后来决定怎么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
另外,如果夫妻在婚前就签了财产协议,把房子归属说清楚了,那离婚的时候就按照协议来,协议怎么写就怎么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婚前买房最好签好财产协议,白纸黑字把事情说清楚;婚后还贷要是想避免纠纷,付款记录、转账凭证这些都留好。这样万一以后遇到问题,自己的权益能更好地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