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纠纷里,要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通常得拿出证据来。这依据的是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意思就是保险公司既然主张拒绝赔付,就得对拒赔理由给出证据来证明。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如果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并且提出了索赔申请,这时保险公司要是以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存在免责情形等理由拒绝赔付,就必须证明这些情况是真的存在。
举例子来说,如果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没如实告知为理由拒绝赔付,那它得证明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是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没如实告知相关重要事项,而且这个没如实告知的情况还得达到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程度。要是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属于免责条款范围为理由拒赔,就得证明保险合同里确实有这个免责条款,并且已经对投保人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同时这个事故的确符合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
不过也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也得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比如要证明保险事故发生的事实,还有损失的程度等。所以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时候,得有证据来支持它的拒赔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