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官司里,对方不出庭,法院会分情况处理。
要是对方作为原告,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按撤诉处理。也就相当于原告主动放弃了这次诉讼,如果之后想再起诉,得重新启动法律程序。
当对方是被告时,若法院发了传票传唤,被告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能缺席判决。也就是在被告没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案件事实,然后对抚养费问题作出裁决。假如被告必须到庭,法院两次发传票传唤后,被告还是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还能对被告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不管对方出不出庭,原告都要尽量收集并提供充足证据,像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被告的收入证明等,以此支持自己关于抚养费的诉求。拿到胜诉判决后,要是对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