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灭失后抵押人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况:
遇到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抵押人的情况,担保物权人可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此时抵押人若把相关款项交给担保物权人,就不用额外担责;没交付的话,担保物权人能要求抵押人就这笔款项履行担保义务。
若担保物是因抵押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灭失,抵押人要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担责。担保物权人可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等值担保,抵押人拒绝的话,担保物权人能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债权,要求抵押人在原担保范围内赔偿。
当担保物因为第三人原因灭失,担保物权人有权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有义务帮担保物权人实现权利。要是抵押人没尽到协助义务,使担保物权人拿不到赔偿款,抵押人得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建议抵押人保管好担保物,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其灭失。担保物权人发现抵押人未交付款项、未按要求提供担保或未协助获取赔偿款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