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很多夫妻会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这里面涉及不少法律问题。通常来说,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结婚期间获得的财产,而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按照不动产登记制度,就像房子的“身份证”写的是孩子名字,那一般就可以看成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礼物。
一旦这份“礼物”送出去了,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孩子,不再是夫妻共有的。就算房子是夫妻出钱买的,只要没有别的证据,那房子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只是“挂个名”,不是真的送给孩子;或者送房子的时候存在欺骗、强迫等情况,那这个“送房子”的事儿可能就不算数了。这时候,房子的归属就得重新确定,说不定会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不过,要是有人想这么主张,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法律建议就是,夫妻在决定把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时,要考虑清楚法律后果。如果只是想“挂名”,最好有书面协议等作为证据。要是遇到可能导致赠与可撤销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