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包装盒外观专利是否侵权,得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先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要根据该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再结合简要说明一起确定。像简要说明里对外观设计指定的内容,比如是否要求保护色彩等,都会影响保护范围的界定。
接着进行侵权比对。把被控侵权的产品包装盒外观和授权的外观设计放在一起,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要是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什么实质性的差别,那就是近似外观设计;要是完全一样,就是相同外观设计。判断时要站在一般消费者的角度,按照他们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来观察。
然后判断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也就是看被控侵权的人有没有在没得到专利权人允许的情况下,为了生产经营去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最后看看是否有法定免责事由。比如专利产品或者通过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在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卖出去后,其他人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或者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只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等情况,都不算侵权。
要是经过这些分析,发现被控侵权产品包装盒外观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还有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又没有免责事由,那被控侵权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