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不在专属管辖的范围内。专属管辖是法律做了特殊规定的,就是某些案件必须得由特定的法院来管,别的法院没权力管,而且当事人也不能自己商量着换管辖法院。
2、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说法,专属管辖主要涉及这几类案件。要是因为不动产产生纠纷而打官司,得去不动产所在地方的法院;在港口作业时起了纠纷要诉讼,就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处理;要是因为继承遗产有了纠纷,得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的地方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方的法院。
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说到底还是合同纠纷。对于合同纠纷,通常按照一般的地域管辖规则来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签书面协议,挑选和争议有实际关联的地方的法院,像被告住的地方、合同执行的地方、合同签订的地方、原告住的地方、标的物所在的地方,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4、要是当事人没有通过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那就由被告住的地方或者合同执行地的法院来管辖。所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