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服仲裁结果,在15天内起诉却立案未通过时,有一些实用的应对办法。
第一步就是弄清楚起诉为啥没通过。法院一般会给出不予受理裁定书或者说明理由。原因可能是起诉材料没准备全,像起诉状的格式不符合规定,或者缺少关键的证据材料;也有可能这个案子根本不在法院的受理范围内,比如仲裁协议里明确约定排除了法院管辖,而且这种约定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要是因为材料不齐全导致立案没通过,那就得赶紧按照法院的要求把材料补充完整。比如说补充能证明仲裁程序不合法,或者仲裁裁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证据。补好材料后,要尽快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然超过时间,自己的权利可就没了。
要是觉得法院不受理的决定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那天起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的时候,要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把上诉的理由说清楚,证明法院不受理这个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碰到起诉立案没通过的情况,别着急。先搞清楚原因,然后该补充材料就补充材料,该上诉就上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