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司法实际操作里,要判定偶尔出轨属于无过错的情况,得从多个方面去综合考量。
先说说行为性质。偶尔出轨和那种长期、持续的出轨不一样。要是只是一时糊涂,有了一次偶然的越轨,而不是长时间和别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法院在判断的时候就会把这一点考虑进去。就好比一个人只是在某个特殊场合犯了一次错,之后就没再犯,和那种一直乱来的情况是有很大区别的。
主观过错程度也很重要。要是出轨的人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被人诱导或者胁迫,不是自己主动想去出轨,而且在事情发生后马上就停止了不当行为,还努力去修复婚姻关系,那他的主观恶意就比较小。这就像有人是被坏人骗了才做了错事,和主动去犯错的人不能相提并论。
证据情况也不容忽视。没有过错的一方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出轨了。但要是证据只能表明出轨是偶尔发生的,不是长期稳定的婚外情,像只有个别时间段不太正常的聊天记录,没办法证明对方有长期出轨或者和别人同居这种严重的过错行为,那也会影响法院的判断。
要提醒大家的是,就算被认定为偶尔出轨的无过错情形,在打离婚官司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没有过错的一方。不过和认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相比,在财产分割上不会有那么大的倾斜。
法律建议就是,在婚姻中要忠诚,如果发现对方有偶尔出轨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也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看看能不能修复关系。要是实在过不下去,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合理地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