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五年,法院不一定会准予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要满足这个判决离婚条件,有几个要点。其一,分居原因得是感情不和,不能是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其二,分居要连续满二年。要是夫妻分居五年是因感情不和,还能拿出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调解无效,那法院大概率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要是无法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的分居证据,就算分居了五年,法院也未必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定离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像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等。所以,最终是否准予离婚,要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