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检察院通常没办法直接针对仲裁裁决提出抗诉。仲裁采用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这和法院审判不一样,检察院的抗诉大多是针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的。
要是仲裁裁决有错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要是法院在处理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子时,作出了错误裁定,检察院就能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具体来讲,如果检察院发现法院对仲裁裁决作出的裁定有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裁定里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够充分;裁定适用法律确实存在错误;法院违反了法定程序,有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裁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行为。
检察院要是提出抗诉,得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给上级法院,同时把抗诉书的副本送给当事人。法院收到抗诉书之后,就得进行再审。再审的时候,检察院要派人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