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能同时互相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涉及身份关系,在一段婚姻里,针对离婚纠纷,只能有一个占主导地位的诉讼程序。
这是因为基于同一婚姻关系和离婚纠纷,双方围绕的核心法律关系一样。要是一方已向法院起诉离婚且被受理,就意味着离婚诉讼程序启动了。这时,另一方若想表达对离婚及相关事项的诉求,要作为被告参与已启动的诉讼进行答辩。
比如,原告起诉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有诉求,被告能在诉讼中回应这些内容。被告可表明自己对离婚的态度,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提出不同意见,也能提供新事实和证据。
所以,解决离婚纠纷只能是一方起诉、另一方应诉的模式,而不是双方同时起诉。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打算离婚的夫妻,先明确由谁提起诉讼,另一方积极参与诉讼,在诉讼中合理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