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很多人会疑惑管辖权异议该什么时候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来。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就是提交答辩状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在这十五天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是在这个时间段没提,还应诉答辩了,那除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就会被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不过,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能在规定时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延期提出。但要是超过时间,又没有正当理由,法院一般就不会再审查管辖权异议了。这意味着,当事人可能就没办法通过管辖权异议程序来更换管辖法院。所以,大家要是对管辖权有异议,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十五天内提出来,避免丧失这个权利。